一位出家師發佈的帖子,引起了很多學生的爭議,在我了解此事的前因後果後,感覺茲事體大,還是鄭重地在此申明一下,作為以後弘法的基準原則吧。

 

此出家人說:她為了讓自己佛教中的老師,以及師兄弟們得到真理,因此隱瞞了我的現實身份與真實姓名,以免他們被我的身份形象所障礙。

 

她的做法是對的。

 

你們或許會覺得,我的這個人間形象,是真理的載體,神聖不可侵犯,絕不可以被褻瀆,不可以為了救贖靈魂,而卑躬屈膝委屈我自己,這個想法是對於「我」的誤會;真理經由這具身體呈現在人間,可是,我確實不是這具身體,也不是認知身體的自己,而是真理本身。

 

我是這具身體中,解脫了身心束縛的,無生智慧;我是這具身體內,不被心意迷惘,所牽動的聖愛天堂;我是諸佛如來第一義,以幻身呈現在三界六道的,解脫之路;我是渴望解脫的修行者們,心靈可以依靠的純潔正直品質;「我」唯獨不是人類的這個身體形象,更不是這個人間的名字。

 

《法華經》中記錄,大菩薩普度眾生,依不同身份的人,展現不同的身份樣貌;能以白衣身得度者,大菩薩就顯示出白衣身;能以出家人身份得度者,大菩薩就展現出家人的形象;世間一切身份形象都是因緣和合而成,本質是虛幻不實的,虛幻絕不能代表真理,真理以虛幻的載體呈現,卻不會因為因緣形象的不同,而改變了,真理究竟空性的實相智慧。

 

我是修行者,也是成就者,可以說是人間的真神;真神沒有名稱,真神是空性智慧的體現;真神沒有自我,真神是法界大菩薩的智慧表現;真神沒有形態,無私聖愛,純潔溫暖,就是我真正的樣貌;真神絕不可能被一具身體形態,以及人類身份姓名所固化替代。

 

這是第一層法義:我是真理本身,並不是,攜帶真理的肉體形象。

因此,隱沒我的現實身份,改變我的姓名,用以弘法救贖靈魂,沒有任何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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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有第二層法義:我是修行者,在人間踐行聖主寬恕,實踐如來智慧的修行者,心心念念只渴望超越生死的真理,唯獨不渴望人間自我的獲得;這是前半生真實的人生寫照,我不是沽名釣譽、高高在上的「教主」,我完全不在意自己在人間的名譽與形象,因為事實上這具身體意識,與「我」毫無關係;修行者已成就了不死之光明身,我是聖潔之愛與天堂同在,我是無生清淨與法界同在,我是溫暖智慧與聖賢同在;以究竟智慧與聖愛寬恕,在人間表達神佛的慈悲;我只針對靈魂,渴望靈魂被真理救贖,唯獨不渴望,自我人格在人間獲得絲毫利益滿足,因為我的心中,確實看不見現實世界,這具身心內,已經是無限光明聖潔天堂。

 

我曾在佛前起誓:苦中無我,唯有真理慈悲。

 

我是修行者、殉道者、堅守者,唯獨不是「教主」,清貧一生,潔身自好,遠離人間,堅守信仰,實踐真理;我是人間的真神,真神沒有人類的形象,真神不被人類的形體所代表,真神是心靈的聖愛與純潔;為了讓更多的靈魂能夠信受真理,獲得諸佛救贖,人間這具身體形象,實在是無足輕重,你們可以任意篡改「我」的身份信息,只要是對靈魂得救有好處的,你們可以徹底抹去我的一切信息與形象,沒有絲毫問題;我只愛真理,只願真理,只為真理,永遠不會在真理中,攫取利益自己的價值。

 

還有第三層法義:在弘法時,為了靈魂得到救贖,可以徹底隱沒我的身份姓名,只留下真理究竟智慧,這種行為是應當的,也是正當的;但是對於心性已經融入真理的修行者,當靈魂開始在身心內甦醒的踐行者,這具身體的名稱與形象,就顯出來他的重要性,因為「上師」的名稱與形象,在引導靈魂前行的過程中,起到了不可或缺的、決定性的救贖作用。

 

讓我們來聽這段法:我眼非我,我耳非我,我鼻非我,我舌非我,我身非我,我意非我。我所見非我,我所聞非我,我所嗅非我,我所嚐、所觸、所想皆非我。我非景象亦非聲音,非芳香亦非思想,非美味亦非意識。我非屬大地,亦非天空。我非風非水,亦非住於我心,不被任何元素所纏繞,生與死不可觸及我。

 

我微笑,因為我從未生,亦永不死,生不能使我存在,死也不能使我不存在,我的存在不依賴於生死,亦永遠不會受其牽絆。智慧覺醒才是生命的意義!——佛陀

 

釋迦牟尼佛說過,人間唯有《四念住經》的修行方法,可以令人究竟解脫。

「觀身不淨,觀受是苦,觀心無常,觀法無我。」

如是這般觀察,觀察本身的專注清醒,就會脫落身心意識的束縛。

究竟圓滿的,清澈覺察心,就會浮現出靈性的永恆無限。

無限完整的生命內,就會甦醒,不被生命存在的「覺性」。

 

覺性無生,無生無滅,無來無去。

清淨圓滿,當下普照,就是法界。

 

釋迦牟尼佛,早已從身心自我中解脫。

不受身心意識的束縛,如來自性周遍微塵刹土。

生滅緣起中如如不動,生死輪迴中清淨圓滿。

 

既然佛,早已解脫了這具身體。

釋迦牟尼佛,與人間的「悉達多·喬達摩」這具身體毫無關係。

那為何還要在人間樹立佛的法相?

佛,還親自動手,塑造了自己的等身像。

不是「凡所有相皆是虛妄」嗎?那還留著佛相做什麼?

 

因為,佛這具身體形象,

雖然不是智慧本身,卻是智慧呈現的載體。

猶如大地上開出花朵,花朵與泥土毫無關係,

可是,若離開泥土培育,則沒有花朵可以盛開。

因此對於真理載體的崇拜虔誠,就等同於崇拜真理本身。

崇拜釋迦牟尼佛相,就等同於,崇拜佛所說的智慧。

 

我這具身體與名稱,對於人類是毫無價值的;對於初期認知真理的人反而是障礙;而對於深入教法的靈魂,就是真理的載體;對於靈魂甦醒的人,就是聖賢的展現;因為人心是黑暗因素的產物,是原始生命墮落於迷惘中,恐懼妄想形成了心;心靈必定要抓取一個對境,來穩固存在的分別,有分別心才能夠抵禦,潛意識心靈中,迷失本性而引動的昏沉迷亂;以分別心凝固的名相,來抵禦業力習氣帶來的恐懼感;人間的靈魂,處於被情感認知左右的生命狀態,無明的靈魂絕無可能不抓取心靈對境,那麼,修行者這具身體形象,就成為了,那些修行者甦醒靈魂時,必不可少的依賴對境。

 

這具身體代表著「我」的修行道路,以及心靈準則,與處事原則;這具身體承載著,修行者們內心的榜樣與情感依託,這具身體所傳遞的靈魂品質,是正直純潔,無私清白,真實坦蕩,無私溫暖,那麼,當修行過程中的人,心靈視這具身體為導師時,靈魂就有了溫暖穩固的依靠,這具身體形象與名稱,就成為了,靈魂連接法界諸佛的橋樑;憶念這個人間的名稱,想念這具身體形象,就會同時想起,這具身體所宣說的真理法義,就會喚醒眾生身心內沉睡的靈魂;這具身體確實不是我,可是智慧的真我,目前確實以這具身體形象在修行,以人格在真理中消融的過程,鋪就著靈魂升入天堂的道路;因此,這具身體也可以稱為「法器」,尊敬法器,等同於尊敬真理,可以起到連接真神聖愛的作用。

 

因此這次事件中,出家人沒有錯,她是為了弘法,就可以善巧方便地,任意塑造我的身份形象,無論是佛教還是印度教,無論是靈修還是基督教,任何身份都沒有關係,教派的形式無法改變真理的內涵,恰恰相反,圓滿究竟的智慧,可以解脫一切被教派名相所束縛的心靈。

 

這次事件中,維護人間名相的「我」,這些修行者也沒有錯,他們是以修行者至誠的信仰,去維護心目中導師的神聖,等同於維護他們靈魂中,真神的莊嚴;如果一個靈魂不斷昇華的修行者,內心對導師失去了恭敬信任,就等同於,靈魂失去了真神的看護,心靈失去了真理的照耀,那麼,失去前行方向的靈魂,百分之百就會被累劫習氣牽動,靈魂與業力交織形成心靈體驗,體驗帶動記憶觀念,形成遮蔽內心光明的業障人格自我,自我觀念將正在甦醒的靈魂,重新帶入絕望黑暗的,生死夢境之中。

 

因此,在靈魂踐行真理的過程中,導師的身體形象,對於心靈淨化的過程,其意義不亞於真理本身;因為人類絕無可能看到,抽象無形的真理,無法親身體驗,法界莊嚴浩渺的無生;因此,心靈能夠抓取能夠依靠的,才是鼓勵修行者繼續走下去的唯一動力,那就是,看得見,摸得著,聽得到,現實中真實的導師名相。

 

這具身體形態,確實與真實的「我」無關,但是,真神畢竟用過這具身體,這具身體可以被看作是,神聖的載體,可以充當修行者,渡過生死苦海的橋樑;因此,修行者心靈尊重導師的名相,就是在珍惜靈魂解脫的道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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