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見精」被意識,割裂成觀念,形成了「自」。
「見精」被體驗,渲染成情慾,形成了「我」。
自我,是「見精」光明中,投射出的陰影。
猶如滄海中,泛起的浪花浮沫。
浮沫生滅不停,浪花翻滾相續,眾生生死不休。
可是,浮沫生滅,無法改變深沉滄海。
可是,陰影浮現,無法搖曳不動光明。
心內的「見精」,不會因「自我」的觀念體驗而改變。
從你記事起,知道爸爸媽媽的那一刻,「見精」開始展現出「明了」的作用,在心靈明了的基礎上,形成了「自我」與他人的關係,因「自我」的固化,從而固化了「世界」的現實。
可是你回頭想一想,從兒時有記憶的那一刻開始,
到如今你兩鬢華髮,皺紋縱橫,年邁體衰,
你內心的「見精」,卻未曾有衰老。
幼兒時的你,見到爸爸媽媽的內心「明了」,與年邁體衰時,見到兒孫滿堂的內心「明了」,是同樣的清純清澈,同樣的明了明晰,心靈「見精」,不會因為所見的事物,所經歷的遭遇,所經過的歲月,而有絲毫改變。
你一定感受過痛苦。
極度痛苦的黑暗絕望中,心靈「見精」知道「你自己」在痛苦,可是「見精」中明了你的痛苦,「見精」本身不會痛苦,猶如你的目光見到黑暗,目光本身不會變成黑暗。
你一定體驗過幸福。
在狂喜奔騰的濃郁體驗中,心靈「見精」明了「你自己」在幸福,可是「見精」中明了你在幸福,「見精」本身沒有幸福,就好像射入水中的光線,只是光明的呈現,光不會隨著水波搖擺。
夢境本身,並不具備「痛苦與幸福」的性質。
是執幻為實的心靈,將「見精」明了,帶入到體驗意識的煩惱中,沉淪於夢境中的「見精」,具有了感受的能力,升起了痛苦與幸福的境界。
「見精」不會改變,幸福與痛苦,本身並非真實存在。
改變的,只是你的「自己」而已啊。
你「自己」,是意識與心願,概念與體驗的結合。
概念在不停變化,體驗在刹那川流,於是,你認定的「自己」,本身是瞬息萬變的,暫時「體現」。
你認定的「自己」,是因為你的「認定」而生。
認定,就是心靈「見精」,被所見帶入的「幻覺」。
若心靈「見精」離開頭腦的認定,離開心願的執迷。
「見精」自心靈體驗中,沉澱出純澈的性質。
「見精」自頭腦意識中,脫落了概念的思維。
「見精」清晰清澈,明了明晰的體性,
就會從「自我」存在的,夢境中甦醒。
體驗情慾,是可以淨化,淡化,消失的。
意識概念,是可以改變,淡化,忘卻的。
自我認知,是可以純淨,分解,消失的。
生死輪迴的夢境,是可以純淨,淡忘,融解,消散的。
先天智慧的光明,是可以明了,增進,呈現,覺醒的。
「見精」覺醒,心靈之內的明了,清醒純淨,完整無雜。
「明了」就脫落了「心願意識」,這一件人格自我的外套。
不再被身心意識拖累的「見精」,就甦醒了生命本初的「靈性」。
不被「自我」認知欺騙的「明了」,「靈性」從生死的夢境中醒來。
這是亙古以來很少發生的事情。
一般而言,因「靈」對生命存在的沉澱,形成細膩的經驗習氣推動,靈墮入了心靈的「夢境」中;心識對習氣的分別,從而形成了因果法則的制約,被經驗推動的「心靈」思慮,受到經驗具體的業力制約,「業」是分別心所造的「刹那」,「力」就是習氣的川流慣性。分別心是「因」,業力形態為「果」,因果相續慣性生滅,生死輪迴苦海無邊。
「靈」一旦墮入心靈,就等同於,靈進入了「夢境」。
沉淪夢境的「靈」,將夢境當作真實,就生出來夢境中的「自我」,也就是,此時此刻看文章的「你自己」。
你是沒有能力,去拯救你「自己」的,因為你就在夢中。
只有醒來的人,可以喚醒夢中人,我們稱之為「覺悟者」。
祂留在夢境內,解救生死夢境中人的道路,我們稱之為「佛法」;借助夢幻世界中,因緣和合所現的條件,去解脫夢境牽絆的方法,我們稱之為「法門」。
八萬四千法門的核心,就是要找到內心的「見精」,讓心中的「明了」成為你「自己」,讓現實生活中的,頭腦意識與情慾體驗的「自己」,在心靈「明了」中逐漸淨化,純潔,淡忘,熄滅。
「人性」自我的熄滅,則呈現出「靈性」生命的永恆。
「靈性」甦醒,則覺性浮現,覺性甦醒,則天國降臨。
天堂的榮耀恢弘,表達著覺性清淨,智慧普照的莊嚴。
法界清淨智慧的呈現,還原「祂」究竟無量的慈悲。
我們都在「祂」之內,無論是生或是死,都未曾離開「祂」的平安;無論是人或是鬼,「祂」的慈悲永遠擁抱你我入懷,未曾有分別。
眾生反觀內視,體證到心靈「見精」,那明了清澈中,就是「祂」普照宇宙蒼穹,周遍微塵世界的究竟智慧。
「祂」是見一切中,離一切「分別」的圓滿寂靜。
眾生覺受安寧,體驗內心溫暖,那接納絕望痛苦的溫暖中,是「祂」亙古不變的慈悲,接納一切眾生於平安之內,熄滅生死苦痛於聖靈之愛,救贖眾生「自我」於寬恕釋懷,寬恕之心直達天堂,平安之性即為天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