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類一方面厭惡宗教,一方面,又不得不依賴宗教,因為虛弱的靈魂,面對死亡是本能地恐懼;於是人間社會形成了一個奇妙的現象:不願意相信僧人,卻去寺院燒香捐錢,試圖以物質利益,去神佛那裡購買靈魂的未來,因為宗教中黑暗因素的墮落,導致人類本能地已經不信宗教中蘊含真理了。
宗教,本身不能代表真理啊!
真理與宗教,是風馬牛不相及的,兩個概念啊!
真理,是修行覺悟者,對生命宇宙,最究竟的開示。
真理,源自於覺悟者,覺醒自性光明後智慧的流淌。
宗教,是追隨覺悟者的人們,維護真理形成的形式。
真理,可以開創宗教。
宗教,並不等同真理。
如果修行者今日的教法,歸入某個宗教領域,未來必定會烙印上宗教的形象與名義,這是對究竟真理的侷限與抹黑,不論是佛教還是基督教,都是人心思量的塑造,與真理與神佛無關。
形成宗教需要兩個基點:1.大量普遍的神蹟;2.圓滿自洽的系統理論體系。
這兩個因素,今日的修行者都已經具備了。
可是我,絕不會讓修行者的心靈之路,形成宗教派別。
如果修行者想成立宗教。
那麼,我只需要描述自己證悟的智慧,與成熟圓滿的心量。
在世人面前展現出,莊嚴肅穆的形象,
與超凡絕塵的智慧,純潔無瑕的品行。
以此營造出,與眾生相對立,高高在上,自帶光環的神聖領袖。
以虛構偽造的形象,以意淫編織的身份,獲取愚昧信眾的迷信。
那我就是百分之百的騙子,百分之一萬的魔鬼啊!
修行中的人,怎會沒有缺點?
圓滿中的神,怎會沒有殘缺?
人與神,不是形態與神通的區別。
而是眾生身心內,本性覺醒透過心識,呈現出習氣純度的差異境界。
心識被自我認知牽引。
心意沉淪在習氣感受中,無力自拔,就是凡夫。
心識朝向內在,認知朝向真理,心願放棄人間。
清淨自性,從自我體驗中解脫,以純淨光明呈現於身心內在,就是神靈。
神靈與凡夫,
源自於同一顆心,是解脫心識分別,而呈現的不同狀態。
我是修行者,是由人類覺醒生命的,實踐真理的修行者。
修行者的首要條件,就是「不可以撒謊」。
因此,我真實地記錄著,自己完整的修行過程。
包括了人性的污濁,人心的脆弱,人慾的執迷,靈魂的迷惘。
然後,在人心人性污濁不堪的基礎上,依據真理去修正身心。
從而一步步淨化人心,透明人性,甦醒靈性,證悟覺性,圓滿自性。
在記錄整個修行道路的過程中,不可以迴避錯誤,不可以意淫境界。
因為這條完整的昇華之路,是,未來無數靈魂回歸天堂的道路。
必須保證解脫之路上,我所記載的每一層境界的提升與轉化過程,
都是真實的,是可以反覆檢驗的,與真理對照是沒有絲毫偏差的。
20年後,寬恕教法將會形成新的宗派,卻不屬於任何宗教。
是融合了東西方真理修行的核心,將會被主流社會接受。
那個時候,就是歷史上所預言的「指導靈」,呈現人間之時。
修行者經常對自己說:心胸要寬廣,目光要長遠,不要在意眼前一時的順利或者挫折,無須在意誹謗真理之人的,誤解與惡意中傷;因為真理是真實的,具有超度靈魂回歸天堂的「生命力」,真理是神佛的真實再現,至於人類是否認可又有什麼關係哪?
修行者,不是為了讓人類崇拜我而留下真理的。
是修行者覺醒圓滿的過程,在人間開創出教派。
修行者從來不是教主與人間導師。
修行者,是追尋真理的「殉道者」。
是為無數靈魂回歸天堂,從而展現出修行道路的。
將基督耶穌聖愛,與佛陀智慧完美合一。
呈現一條全新的,解脫死亡的道路。
這是修行者的責任與使命,與人間對「我」的看法沒有絲毫關係。
修行者對於人世間,沒有絲毫企圖。
若心靈對人間有一絲期許,我絕不敢真實袒露自己怯懦與不足。
正因為不愛自己,我才具有全身心,全靈魂,熱愛真理的能力。
真理,遠遠超越了我的生命。
於是,分解人格自我,對於修行者而言,是快樂的事情。
因為真理所指向的「實相」中,從未有過「自我」因素存在。
在消融自我體驗,透明人格認知的過程中,
我切身經驗了,神佛不可思議的「威神力」。
隨著基督耶穌的降臨,瞬間於身心微觀中,熄滅了曾經人格的「我」。
一夜之間,這具身心內,自我的體驗感知蕩然無存。
無論如何回憶,無論如何尋找,曾經的「自我」,都不復存在了。
這真切的體驗,無法迴避無法抹殺的神蹟,足以證明神蹟的真實性。
而只要神佛真實存在,那麼,人間的對與錯,好與壞,還有何意義?
我,我們,只是在做著一件,為神佛服務的事情。
是的,這是靈魂真實的想法。
修行者以切身的生命歷程,為人間的靈魂證明了一條,可以從死亡中解脫,進入無限天堂的道路;道路需要時間來驗證,這需要經歷人間是是非非,大大小小各種魔鬼的檢驗,宗教理論對真理教法的考量,以及各類神蹟的真實性與持續性。
這條道路,很漫長很艱辛很心酸很煎熬,可是,修行者無所謂;因為只要神佛是真的就行,我們作為神佛的使者,苦一生,卑賤一生,受人排擠,非難一生,有何不可?
我,我們,是神佛的使者,是如來的服務員,是諸神的傳令兵,一生即便是苦難與卑微,那又如何?只要神佛是真的,那麼,因堅守真理而承受的人生苦難,是靈魂的無上榮耀啊。
神佛寓意著實相與自由,為了究竟真理,為了自由的永恆,我,我們,死不足惜,現在需要的只是時間,最短需要20年,大概25到30年後,這一條通天之路,修行者就鋪成了。
人生的意義不過如此了,為神佛服務,為真理捐軀。
心靈要學會「忽視」,視而不見人間眾生對真理的態度,螞蟻渺小的視野如何看得到廣闊宇宙,修行者本能忽略就行了;真理不是人間的事業,無需人類去承認;真理是宇宙中神佛的意志,一定會在歷史中完成,否則,東西方文化中就不會出現,那麼多對世界「指導靈」的預言了。
一句話:只要神佛是真實的,那麼,人生就有了終極意義。
我已經切身經歷過死亡,親身驗證過神蹟,確定地知道,神佛是真實的存在,而人間的自我身心,不過是,我們心靈深處細膩的習氣,營造出來的夢境,唯有神佛之光,可以熄滅人生夢境,唯有對神佛的虔誠,可以點燃生命之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