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人在人間犯了錯,甚至於觸犯刑法犯了罪。
只要知道懺悔,只要真心懺悔,靈魂就是有希望的。
畢竟我們生活的物質世界,並不是靈魂要去的天堂世界。
天堂中沒有罪咎,唯有聖愛與純潔,體驗唯有完美與幸福;人間的一切都帶不過去,內心對人生任何的愧疚與執著,都將成為靈魂進入天堂的阻礙。
尤其是昧著良心去騙錢的靈魂,已經失去了做人的資格,那將成為地獄的種子。
假冒弘法的名義騙錢,這種罪惡是無比重大的,比殺人的業還要深重,因為你污蔑的是神佛的純潔,抹黑的是真理的清白。
如果騙人者喪盡天良,一意孤行,恬不知恥,油鹽不進,就是鐵了心地要去騙錢,而且毫無廉恥地花費其他人的資金,不予償還,此人死後靈魂必定墮落地獄,以今生欠債千萬倍的罪業,在地獄償還漫長的時間,地獄的惡業還完後,轉世為動物,繼續被人奴役驅使,殺害吃肉;動物繼續輪迴成為殘障人,生生世世卑賤;直至往昔所欠債務全部還完後,靈魂才能再次以正常人的形體投生人間。
如果僅僅是人間的債務,借錢人沒有能力償還,但並非是有意的欺騙,只是確實沒有錢還債,那麼死後,靈魂確實會背負業債轉世,做牛做馬,成為奴僕,或者以其他的形式償還債務。
如果,是有意的賴債不還,靈魂離開身體後,就會被心靈隱藏著的惡意罪責,帶入陰間受審判,這種罪惡導致的輪迴往往會很重,一般都會進入比較淺的地獄中受罰,最少也要在地獄待幾百年。
僅僅是債務本身,良心沒有虧欠,這種債務很輕,來世以其他的形式還了就行了。
宇宙世界本質上,是因緣相續呈現的因果「現象」,因果輪迴毫釐不爽;只要因果業債還清了,靈魂不會因觸犯三界律法進入陰間受審,更不會因心存罪惡而進地獄。
如果,是借助弘法的名義斂財,
最輕的業障懲罰,是在地獄深處停留數十萬年。
因為你危及的,是世間靈魂回歸天堂的永恆之路。
天堂的極樂有多大,你犯的罪,懲罰就會有多深。
如果不知悔改,依舊買賣真理,踐踏信仰,侮辱神佛,毀滅靈魂回歸之路,那麼,這個靈魂就確定屬於魔鬼了,魔鬼就應該在地獄中待著,永遠沒有出頭之日。
如果有人,假借弘法名義斂財,後期知錯了,真心懺悔,全力以赴彌補自己欠下的債務,隨著真心懺悔,悔過自己對真理造就的傷害與褻瀆,那麼地獄的懲罰就會消散,陰間的審判也會瓦解,剩下的就是人間債務留下的因果,隨著債務的償還,這個靈魂依舊是純潔的,可以進入天堂。
我所說字字如實。
你們知道我曾經,極盡貧窮過,真的連一頓飯都吃不起啊。
有師兄曾經來看過我,在他看望我的那三天,是我前後三四個月,吃得最好的幾頓飯。
他看到我的困境,想要給我幾百元還是幾千元供養,我不敢要。
因為我看得到,借助真理信仰名義,接受供養的下場,是極其可怕的,當年的我,沒有能力償還這種業力。
今日的「我」,供養我則是供養者生生世世的榮耀與福報,甚至可以惠及你的祖輩以及子孫萬代;但是,為保證真理絕對的純潔,為保證良心的清白坦蕩,今生絕不會接受供養;供養資財、人情往來的缺口,我今生絕不可能開啟。
一尊八地真神,在信仰與金錢中,都如此苛責自己,寧可困窘不敢伸手,渺小卑微的靈魂,怎麼敢,借助真理的名義騙錢?我都不敢觸及的高壓線,你們卻敢以身試法,真是不知死活,你們真的不相信有地獄的永罰嗎?
懺悔,是靈魂出地獄的唯一道路。
真實懺悔,可以摧滅地獄緻密的黑暗痛苦。
懺悔可以得到寬恕,寬恕是天堂的入口。
純潔與光明,幸福與永恆,就在安寧溫暖的寬恕中。
向所有清白純潔的靈魂開啟天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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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是當事人師兄的回憶:
提到當年拜見老師的經歷,我都十分慚愧!
那是2012年6月,我去蘭州拜見老師,和老師相處了兩三天,期間也僅和老師吃了兩三頓飯而已。老師處處為我著想,生怕我花錢,都是找的路邊小餐館,吃得也很簡單,總共才花了幾十塊錢,我都擔心老師沒吃飽。與其說是我請老師,實則是老師為了滿足我的願望。
飯後同老師回到我住的賓館,我拿出來蘭州前準備好的兩千元,向老師誠心提出供養的意願,可是沒預料到,老師當時就一口回絕了,說:「錢絕對不能收,這是我的戒律,不能破!」老師的語氣溫和而堅決,沒有絲毫商量的餘地,我也不敢再提請求了。
之前好多年,我也跟過好幾位「老師」,他們都收供養,而且大多要求學生定期供養,然而,在老師這裡,拒絕供養成了我經歷的唯一例外。
我的供養雖然不多,但老師當時的生活處境並不好,然而老師卻毫不猶豫地婉拒了。我們敬愛的老師,對自己的持戒清白,到了如此嚴酷的地步。
話又說回來,也是我前世德行不夠,即使有簡單供養一位準佛陀的願望,也竟然未能如願。
回想當年拜見老師的情景,這十來年,幾乎日日記憶猶新。可惜我當時沒想起多陪老師幾天,至今十分懊悔。
時過境遷,當年那位高潔清白,令人高山仰止的老師,已是令我跪拜頂禮的真神。
我經常在心裡假設,假設我馬上要死去,我問自己:你敢不敢放下一切世間牽掛,一心撲入真神的懷抱?我敢啊,而且不會有絲毫猶豫!
跪拜頂禮至高無上的真神!感恩此生遇到您!感恩您的慈悲救贖!